欢迎光临山东省汽车维修与检测行业协会 | 2026年9月13日 03:02 星期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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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废止团体标准的公示


各相关单位:

 为进一步优化团体标准体系,规范标准实施应用,根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及《山东省汽车维修与检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经复审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,协会拟废止《机动车检验机构建设与运营管理服务规范》团体标准。

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,现对本次拟废止团体标准事项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,自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16日。
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将异议理由、佐证材料及联系方式发送至 sdqcwxjc@163.com。

联系人:苏翠雪(0531-66582017)

 

 

 

山东省汽车维修与检测行业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6年9月7日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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