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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07-23 浏览次数:0

各高等职业院校: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(国发〔2019〕4号)、《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》(鲁教发〔2018〕1号)精神,更好服务我省新旧动能转换、乡村振兴、经略海洋、军民融合和脱贫攻坚等重大战略,建设一批区域离不开、业内都认同、国际可交流、在全国具有领先水平的专业群,经学校申报、专家评审、网上公示等程序,现确定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商贸专业群等60个专业群为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。现将立项名单(见附件1)予以公布,并提出以下要求:

一、建设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,是我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,是提升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发展水平、增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。各项目学校要高度重视,将专业群建设和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在学校政策、经费、师资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,确保建设任务按时、按质完成。

二、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结合中央财政职业教育“以奖代补”资金,按照每个专业群500万元标准给予经费支持(青岛职业技术学院3个专业群建设项目经费由该市统筹安排)。该资金主要用于专业与课程、人才培养、师资队伍、实训体系、产教融合、信息化、社会服务、教科研、国际交流、特色文化等,不得用于基础设施条件建设、人员经费和债务化解等方面。建设期内,各专业用于设备购置方面的支出,原则上不得超过建设资金的60%。各项目学校要制定资金管理办法,加强管理,确保专款专用、单独核算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
三、各项目学校要抓紧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和《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项目建设任务书》(见附件2,以下简称《任务书》),科学确定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,有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,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。项目学校须于2019年7月30日前登录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管理系统(网址另行通知),填报《任务书》,上传建设方案。经我厅同意后,正式启动建设。经我厅同意的《任务书》和建设方案,将在专业群管理系统公布。

四、我厅将对项目学校的建设方案和《任务书》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中期考核,对不合格的项目终止立项支持。项目建设期满,我厅联合省财政厅进行省级认定,对合格的,授予“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”;对不合格的,限期整改,整改仍不合格的,将收回项目承担学校的经费。

联系人:高晓琛 王志刚;电话:0531-81916556。邮寄地址: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1号山东文教大厦826室,邮编:250011。



附件:

1.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立项名单.doc

2.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任务书.doc




山东省教育厅      

2019年7月7日    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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