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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具假排放检验报告,济南一机动车检测企业被罚10万
发布时间:2018-10-08 浏览次数:0

近日,济南市环保局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单。

济南正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,在2018年7月10日,济南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柴油线专项督查时,经查阅检测过程数据及调阅该公司视频监控发现,该单位在对机动车进行检测时存在以下问题:

车辆检测时油门未达到检测车辆的断油点转速;进行环保检测时,取样管插入深度低于400mm;检测过程中取样管插拔等操作由非检测线工作人员代为完成。该单位上述行为导致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。

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和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2018年版)》之规定,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:没收违法所得玖拾元(90元);处以罚款壹拾万元(100000.00元)。

济南佳禾伟业机械有限公司因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,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。该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十七条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六十八条第(七)项和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2018年版)》的规定,罚款叁万元(30000.00元)。

济南真诺机械有限公司,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,擅自开工建设。该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2018年版)》的规定,作出如下行政处罚:责令停止建设;处以罚款肆万叁仟柒佰肆拾肆元(43744.00元)。(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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