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|加入收藏
欢迎光临山东省汽车维修与检测行业协会官方网站!
通知公告
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通知公告
济南:“I/M制度”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尾气超标将强制维修
发布时间:2018-11-29 浏览次数:0

11月28日,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联合市环保局、市公安局、市质监局,就济南建立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(以下简称“I/M制度”)召开新闻通报会,自12月1日起,启动全市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的污染治理,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的将强制维修。

  I/M制度是指对在用机动车定期排放污染检验、监督抽测、遥感监测等,经检验不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实行强制限期维修,保持在用机动车生命周期内自身排放控制能力,使其符合排放标准的污染防治制度。目前,济南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00万辆,每年约有6万-8万辆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,需要通过维修来解决排放超标问题。排放检测超标的机动车,应于10个工作日内到具有资质能力的机动车排放维修治理站(M站)进行强制维修。治理维修合格后,凭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(I站)复检,排放达标后方可上路行驶。形成机动车排放检验、超标车辆维修治理的闭环管理,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。

  下一步,环保、交通、公安、质监四部门将建立信息互通、协作配合、共同监管的联动工作机制,对M站、I站开展监督检查,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和不按标准规范检测、维护车辆的违规经营行为。建立机动车排放超标车辆检验维护信息追溯反馈机制,开展联合执法和随机抽检抽查,追溯倒查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原因,建立执法信息抄告制度,确保机动车排放超标治理取得实效。


微信图片_20181129082656.jpg

版权所有:山东省汽车维修与检测行业协会 鲁ICP备17046364号

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电话:0531-66582017 邮编:250357

0.0586s